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校2017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,并报党委同意,决定成立教师发展中心,级别为正处级,与人事处合署办公。
一、基本职能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、决策决定,执行校党委、校行政的决议决定。
2.执行教师培训管理制度。
3.负责组织新进教师岗前培训。
4.负责在岗教师教育理念、教学方式与技能轮训。
5.负责统筹规划教师外出培训与企业实践。
6.负责教师转岗培训。
7.负责提供优质网络课程,加强教师在线课程培训管理。
8.做好校党委、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科室设置
下设教师培训科。